部门预算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债务办     发稿编辑:武丹    发布时间:2016-03-03 16:43:00   【字体: | |
  目   

  第一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收支批复总表

  二、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三、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四、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五、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六、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七、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八、2016年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单位公用经费情况表

  九、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辽编办发[2015]23号文件规定,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承担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内设综合管理处、规划管理处、债券发行处、风险管理处4个处室。

  第二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收支总预算3042.1万元。

  二、关于辽宁省债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减少19.9万元。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末我省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