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就〈会计软件数据接口第1部分:企业〉征求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所属大中型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
联系人:宋金伟
联系电话:024-22709343、22834121
电子邮箱:lncfo2008@126.com
此函。
省财政厅
2016年5月12日
《关于就〈会计软件数据接口第1部分:企业〉征求意见的函》(财办会〔2016〕15号)的附件:
附件1:会计软件数据接口第1部分:企业(征求意见稿)
附件2:会计软件数据接口第1部分:企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